家住中建御澜世家的李女士最近遇上烦心事,因楼上未出售的房屋漏水,新装修的房屋被水淹,导致家具等物品被水浸泡而损坏,而事发近一个月,开发商仍不解决。
现场:楼上漏水新装修房屋被淹
李女士告诉记者:“7月6日,我回到家发现楼上漏水,家里积水把很多家具浸泡了,墙上到处都是水印,踢脚线、墙纸也都开裂了。我赶紧给物业公司打电话,物业公司来人帮忙停水及清理积水。事后,物业公司告诉我,因楼上漏水的房屋并没有出售,所以应该归开发商管,于是我又联系了开发商,可开发商称要与承建单位调查协商,拖到现在都没有解决。当时装修我花了30多万,家里被浸泡后,我找了一家装修公司做了评估,装修公司说损失在11万左右,开发商一直拖着不解决。”
随后,记者联系到中建御澜世家的物业公司中建世纪物业公司,当时帮助李女士清理积水的物业公司员工华先生告诉记者:“接到李女士的报漏电话后,我们赶紧关闭了漏水房屋的水管阀门,并清理积水。漏水的房屋是12号楼20层的2001号,积水通过2001号房屋和19层的房屋后,直接漏到了李女士的家里。当记者问及漏水原因时,华先生说:“因2001号房屋的卫生间内自来水管上的一个水堵没有紧到位,在水压增大时崩开,导致漏水。”
律师:由“漏水房屋”的主人负责
4日9时许,记者联系到中建御澜世家12号楼的开发公司包头市绿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公司范姓员工告诉记者:“按照保修条款,未出售房屋漏水应由承建单位负责,我们也通知过承建单位兴业公司,并与之协商关于对李女士的赔偿问题,可兴业公司不愿负责,并向我们出具了一份分析报告,称此事不应由他们负责。我现在只能建议李女士继续通过我们与兴业公司进行协商,或者就房屋质量问题向质监站投诉,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”
随后,记者联系到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刘部长,刘部长告诉记者:“楼盘在交工前,开发商及监理单位是验收过的,我们也在对自来水管道进行打压检测后,将所有阀门关闭,并将钥匙全部交于开发商。得知李女士家被浸泡后,我们也前去调查过,并给开发商出具了相关情况的分析报告,我们并没有责任。”
对于上述公司的说法,李女士并不赞同,内蒙古鹿城律师事务所陈俊喜律师告诉记者:“漏水的房屋在谁名下就应由谁负责,按理说未出售的房屋均在开发商名下,所以应由开发商负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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